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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貫徹實施《燃香類產品安全通用技術條件》等3項國家標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旅游局、工商局、宗教局、民宗委(廳、局)、文物局: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為進一步加強宗教活動場所和旅游場所的管理,規范宗教活動和旅游市場秩序,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國宗教旅游場所燃香活動的意見》(旅發[2009]30號)要求,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發布了《燃香類產品安全通用技術條件》(GB 26386-2011)、《燃香類產品有害物質測試方法》(GB/T 26393-2011)和《宗教活動場所和旅游場所燃香安全規范》(GB 26529-2011)3項國家標準(以下簡稱“3項國家標準”)。為切實做好標準的貫徹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提高認識不斷加強規范宗教活動場所和旅游場所燃香活動是消除各地寺院宮觀、旅游景區燃香安全事故隱患的有效舉措。3項國家標準明確規定了燃香類產品的安全通用技術條件、有害物質測試方法、以及燃香安全規范。該3項國家標準的實施將有利于加強從燃香類產品生產源頭、產品檢測到燃香行為的管理和規范,有助于推動實現“安全燃香、規范燃香、文明燃香”,有助于維護宗教活動場所和旅游場所的安全、有序、文明,加強對我國文物、文化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各地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標準實施的重要意義。
二、有關工作要求為切實有效推動3項國家標準的貫徹實施,各地相關部門要加強聯系、相互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積極組織相關標準的宣貫培訓。各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積極通過多種方式加大標準的宣傳力度,使有關生產經營者、公眾能夠充分了解標準,提高用香、燃香安全意識。通過舉辦培訓班、宣貫會、研討會、現場檢查會等多種形式,使燃香類產品生產加工企業、技術檢測機構、行政執法部門、宗教活動場所和旅游活動場所相關管理和技術人員等能夠準確理解、掌握和執行3項國家標準。 (二)認真研究標準實施的工作方案。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發動各方力量和積極性,確保標準實施。各部門要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積極配合,進行專項部署,研究制定貫徹落實3項國家標準的工作方案,明確目標、要求、分工、進度安排等,有計劃、全方位地推進標準的實施,切實預防因燃香造成的安全事故和人身傷害事件,充分發揮標準對提高燃香類產品質量、規范燃香活動,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的作用。 (三)大力加強標準實施的監督檢查。各地相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組織開展標準實施監督檢查。質監部門要組織對宗教活動場所和旅游場所燃香類產品生產企業執行國家標準情況的檢查,督促生產企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要求生產產品;工商部門要加強對宗教活動場所和旅游場所用燃香類產品經營者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銷售假冒偽劣燃香類產品的違法違規行為;宗教、旅游和文物部門要對宗教活動場所和旅游場所、以及其中文物保護單位的標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燃香安全。對3項國家標準實施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和情況,請及時向相關主管部門反饋。
國家旅游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國家宗教事務局
國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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