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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將耗資427萬元保護非遺
西藏將耗資427萬元保護非遺
從2010年起,西藏將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重點項目實施全面保護,21個國家級和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已被列入首批重點保護計劃中,并將劃撥專項保護經費437萬元。 據西藏自治區文化廳社文處副處長尼瑪介紹,從2010年起,西藏將每年從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中選出一些重點項目,并對這些項目投入專項資金進行保護。這些重點項目主要針對已被列入國家級和自治區級遺產名錄,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和突出的地方特色,面臨失傳危險,急需加強保護的項目。 尼瑪說,2010年被列入重點保護計劃的項目主要涉及傳統戲劇類如藏戲、傳統舞蹈類如拉薩囊瑪、民俗類如米林珞巴服飾以及傳統音樂類如藏族兒歌。 2010年將實施保護的21個項目中,拉薩堆龍德慶縣覺木隆藏戲、日喀則地區南木林縣湘巴藏戲等八個藏戲流派的保護已被列為重點項目,劃撥了專項經費190萬元。這些經費將用于重點保護傳承人、保護藏戲劇目、培養年輕傳承人等。 尼瑪說:“從今年起,我們將劃撥專項經費逐年實施所有重點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保護工作。今年的首批重點非遺項目保護工作計劃在明年3月之前完成,明年6月份之前我們將開始實施第二批重點非遺項目的保護工作。” 據了解,截至目前,國家和自治區已先后投入2400余萬元的保護經費,專項用于西藏國家級和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保護和傳承。西藏已有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2項(格薩爾、藏戲),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60項,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222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53人,自治區級代表性傳承人13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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